第七百五十四章 鹰王忠耿(2 / 3)

化红尘 彭卿越 1978 字 3个月前

千年别后再重逢,程浩风感慨万千,何德何能让鹰王执意追随?

胡仙仙笑中带泪凝视着程浩风,他们之间同样是执念支撑才没有分开。

常说男子多数粗豪,胡仙仙觉得其实男子更细心,也更会照顾小鸟小兽。

比如养狗养猫喂鸟,很多富家贵妇只是逗弄宠物玩儿,甚至把品种独特的宠物当炫耀工具,从不会用心地照料宠物。

可胡仙仙见过很多男子给狗洗澡、给猫按、摩、遛鸟时陪鸟说话,照料宠物吃喝拉撒比养孩子还用心,更听过不少男子表露女人水性杨花不敢付与真心,忠心灵宠才值得信赖的态度。

程浩风淡淡一笑,疼爱地轻拍鹰王的头:“全凭它一点执念。”

鹰王只是一般山鹰,也许是追随程浩风后由于沾染程浩风因果的缘故,竟渐渐显出了些特异处,比如尾羽和爪尖泛出了紫黑色。

不过,当时的程浩风不知道这是吸纳了灵气所致,在他父亲往京城赴任,他们举家搬迁时,他把鹰王放归山林。

在山林中,鹰王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程浩风,可等它有了些许灵智,能翼搏千里飞往京城时,程浩风已经离家修道去了。

找不到程浩风,它凭一点执念飞啊飞,飞到了番邦葬鹰谷。它那点儿灵智还属于禽类灵性,并不是理智和知识,见谷底裂隙神秘幽深,固执地认定程浩风是去了裂隙之下。

想及此,看程浩风眉眼含笑摩挲鹰王,竟然心中酸酸地泛起醋意,想了想,抱过唐彩儿逗弄着。

“不……不……我要和蹦蹦玩儿。”唐彩儿很不配合地扭身从胡仙仙怀里挣脱,伸手牵了牵鹰王的翅膀。

胡仙仙苦笑,鹰王来了后,她可被嫌弃了,失宠了,彻底失宠了。

“蹦蹦、蹦蹦……来玩儿,来玩儿……”唐彩儿一蹦一跳地邀请着鹰王。

“你是唤它唤‘蹦蹦’?堂堂鹰王叫这名儿也太有损威严了。”胡仙仙朝程浩风说,“你给他取个大名,平常就唤‘阿雄’好不好?”

一次次飞下裂隙,从半里、一里、两三里慢慢往下推进,可到了九里后再难飞过那白雾。

经过一次次磨难,鹰王不是九死一生,是真死了好几次,可它凭着执念又投生为鹰,并又来葬鹰谷!

它是所有雄鹰中对葬鹰谷裂隙最熟悉的,性格又是最刚强果决的,成为鹰王当之无愧。

为了更进一步探索裂隙,鹰王还发出召集令,能深入裂隙十里以下,能凭自身之力杀鹰取腿骨的,不论是禽、是兽、是人,皆可答应受召唤助战。

多吉.喀勒略通禽言兽语,所以当年能够驭兽围攻泰兴府,还给了胡仙仙与座骑心意相通的口诀,他接到鹰王召集令去应选并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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