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动手(2 / 3)

“——是啊,怎么可能。”

“?”

从大门走进来十来号人,开口的一人怀中抱着一个没有丝毫杂志的白玉麒麟,“江湖第一美女林仙儿的闺阁里的书架暗格‘怎么可能’会藏着我们聂家的传家之宝”

虽然咲夜一直面无表情、话也不多地跟在利兹身后,不过咲夜一样有自己的喜恶,对林诗音的话她大约是偏向于“恶”吧?

“啊,啊……”被开肠破腹的龙啸云很想几天之前那一剑砍在李寻欢身上,没想到这一剑最终落到自己身上。

“好菜啊,送女哥能靠双手扔出狙击枪效果,你这个结义大哥怎么菜得像条狗一样?你当年怎么当他的救命恩人的,难道是你提前打听到他的仇人要围殴他,偷偷躲在一边围观,等他们两败俱伤再出来?”利兹将剑搁在龙啸云脖子下。

“……”看着扎在脚上的小刀,不知道该拔出来就是晾着不管的林诗音一听这话,立刻震惊地看向丈夫。

“…………”林诗音的眼神龙啸云也看见了,怎么说呢,身死之前心也死了……

“菜狗。”

“……”

龙啸云,江湖中名头最响亮的伪君子,偶然救下李寻欢后获得他的一切,尽管竭力与江湖人士交际,但愿意与其结交的都是些欺世盗名、昏聩无能之辈,有德有能者均不屑其所作所为……当然,即便被人所不齿,他得来的一切都是李寻欢亲手送过去的,因此这个伪君子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在这个连卖狗皮膏药都能混出“中原八义”、特长偷东西的穷酸书生都能混出“江南七怪”的江湖里,既连“银枪”这种最低级的名头都没有混出来,又没有将《兴云庄》培育成江湖下级门派的规模,龙啸云的实力可想而知要多差有多差……因此,利兹两剑就让他开肠破肚也毫不奇怪。

第一剑,让擦得发亮,就是不知道上一次杀人在什么时候的银枪高高弹起。

不管龙啸云当年是不是动了阴谋诡计才让李寻欢成为“送女哥”,他对林诗音确实没话说,即便这几年家里摆着个风骚的林仙儿,他还是碰都不碰其他女人,在他心中林诗音比十个林仙儿都要漂亮……可是,妻子心中永远都被‘那个人’占据着。

龙啸云转过头,不想再看到妻子的眼神,“你,你们是为了他……而报仇……?”尽管恼恨李寻欢时隔十年又跑了回来,可是龙啸云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说是对李寻欢没有愧疚那也是假的。

只不过,

“啊……抱歉,让你误会了,我们来杀你是因为梅花盗……别说你不知道林仙儿是梅花盗,然后你也没有提供过援助哦~哥可是《神算大侠》。”

“仙儿她……怎么可能……?”林诗音不可置信道。

第二剑,趁着龙啸云如同举手高呼一般的硬直动作,在不设防的中门砍下去。

“不要——”看见丈夫仰天倒下,前不久才跟他闹矛盾的林诗音凄厉地扑去利兹……然后重重地摔在地上。

“……要杀了她吗?”不动声色地用飞刀将扑向主人的家伙射倒的咲夜问道。

“呵,让她自杀便好,虽说这一切很大程度上都是她促成的,不过她本身并没有打算做坏事……单纯是蠢了点。”利兹没有看林诗音一样,往龙啸云身边走去。

“……遗憾。”咲夜收起小刀,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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