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二一章 血色夕阳(3 / 5)

极品家丁 禹岩 4514 字 4个月前

等的就是这一刻,杜修元神情大震,取出怀中响箭。

“哧——”“哧——”两声尖啸划破天空,大漠的扬沙中,绽放起几朵美丽的礼花。

林晚荣捏紧了手掌,静静等待着那一刻的来临。此时的一分一秒,在他眼里都是那么的漫长。

林晚荣手指捏的哗哗作响,缓缓合上那死去将士的双眼,双眼血红着沉声道:“杜大哥,有多少胡人攻进五原了?”

杜修元一刀劈开枝飞来的流矢,答道:“至少有五成。”

林晚荣放眼四顾,五原城的黄沙早已被鲜血染成了红色,无数的儿郎倒在了大漠之中,站着的,躺着的,与胡人搂在一起的,没有一个人的遗体是完整的,更没有一个能安详的闭上眼睛。那年轻的身躯,与这大漠渐渐的融为了一体。

林晚荣牙齿都咬碎了,双眼红肿着,看看远远汹涌入城的突厥人,他忽地仰天长啸:“狗杂种,我要你们血债血偿!杜修元,传令,全军撤退——”

“全军撤退——”杜修元长号一声,残余的大华将士齐齐怒吼,聚起所有力气,一刀逼退眼前胡人,翻身跃马,转身就向城外奔去。

“杀啊——”他聚起毕生力气,气壮山河一声大吼。

“杀啊——”,众将士受他鼓舞,胸间热血瞬时点燃,无数的叫喊声冲天而起,勇猛的大华儿郎冲出掩体,便与胡人重骑战在一处。

突厥人的凶悍果然名不虚传,骑术精良,刀法精湛,身高体壮,力大无穷,从没有多余花样,那每一刀下去都有千钧之势。

这一万精兵都是林晚荣从山东带出来的精锐,在大华已是首屈一指,杀伤力不可谓不强,但与胡人重骑比起来,差距仍是明显。与胡人鏖战之中,体力与经验上的差距便逐渐显现了出来。

突厥人的刀法简单实用,几乎每一击都是致命的,大华将士们却是热血沸腾,悍不畏死,以无比的信心,弥补着身体上的劣势。

突厥骑兵见大华败退,长长的号角顿时响便全营,城外的马蹄声更加响亮,无数的突厥骑兵汹涌而入,穿过五原城,向大华残兵追击。

林晚荣带着高酋与胡不归留守最后,待到高酋连劈五名胡人于马下,林晚荣才咬牙哼了声:“两位大哥,我们走!”

三人翻身上马,背后的冷箭嗖嗖,直往背心射来。胡人显然是认出了这方才喊话的“大华雄狮右路元帅林三”,顿时呼喊之声络绎不绝,神色兴奋之极。

大华残军在前面飞奔,无数的胡人在后面追击,浩瀚的大漠上,两军拉出一条长长的黑线,壮观之极。

林晚荣转身望去,身后万马齐鸣,黑压压的突厥骑兵像是狂蜂般追逐而来,远远的五原城中,突厥人还在不断进入。他忽地勒转马头,骏马腾空:“杜修元,射箭!”

双方激烈厮杀,突厥人不断的折戟,也有无数的大华儿郎就此倒下,胸前的汩汩鲜血,染红了大漠的尘沙。

到处都是刀光,到处都是血迹,小小的五原,平地上的堡垒,瞬时便演变成了大华与突厥历史上,永远都会铭记的一个坐标。

“啊——”惊天的长嚎响起,一名大华将士杀红了眼,竟是一把甩开早已被胡人砍断了的大腿,鲜血汩汩中他仿佛染血的战神般单腿起跳,狠狠将那胡人压在了身下,张口就像突厥人咬去。那胡人暴吼一声,一柄弯刀刺穿他胸膛,刀尖一挑,竟是将他肠子都挖了出来,血光洒了一地。

“王八蛋,我操你八倍祖宗——”林晚荣长长怒吼着,眼眶龇裂,仿佛是头雄狮般跳了起来,冲上前对准那胡狗脑袋就是一阵猛剁,发疯似的咆哮声传遍整个五原城:“杂种,我他妈剁死你——胡人狗杂种,你们都来吧,冲我来吧——”

看他疯狂的模样,高酋吓了一跳,急急护在他身边。杜修元一刀砍断身边胡人的脖子,冲到他身前道:“将军,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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