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硬笔(2 / 3)

从白蛇传开始 虚数点 1380 字 4个月前

在现代,这毛笔字写得好的,这硬笔书法就没有差的。

没想到这黄先生毛笔字写得不咋样,这硬笔书法却是触类旁通,写得一手好字。

以他这手硬笔书法,考进士举人也许困难,但是秀才应该可以蒙混过去。如果再遇上一个喜字的考官,那么应该也能得个不错的名次。

黄明千恩万谢走了,宁采臣也迎来了跨马游街的一天。

李公甫这曰早早捎来了红绸,就连马匹身上也缠上了红绸。

由于有《黄庭内景经》之助,读起古文来分外流畅。

不过字祖的《黄庭内景经》只这功用吗?一本翻译?

那真是太小看它了。

凡是宁采臣打开阅读的书籍,字与字之间,只要为正道,便有正气为《黄庭内景经》所吸走,并传回到宁采臣体内。大有万水归流之势。

如果统计一下,就会发现,这被人翻得越多,里面正道越多的书籍,带出的正气越多。

唯一可惜的是,只是秀才及第,是穿不得这探花服的,只是一身儒裳,身披红花红绸。李公甫抢了这牵马的活计。

人家是甥舅,别人也没法跟他抢。而且听他说县令有意在老捕头退后,提他为新的捕头。

这一下,这李公甫便名符其实了,将成为李捕头。

对此宁采臣没有表现得多么兴奋,因为这捕头一职早晚是他的,这书上有写,与自己并没有多大关系。如果他当上了县尉,那倒可能是自己的功劳。

而像地方志之类的杂书,上面却没有,或极少有正气传来。

宁采臣不管这些,他只是读着,就像原宁采臣那样,似乎读了无数遍似的,越读越能品出这个中三味。

在他品书的曰子里,黄明又来了几次,他的字还是那样,太重。

想来是幼时家贫,以硬书法习文,落下的病根。改不了了。

宁采臣想了一下,找到鹅毛,干脆就教他硬笔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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