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第一章(1 / 4)

小儿子沈归云,今年不过六岁,性情淘气,长得最像他爹沈俊(字子美),是公婆的心肝宝贝。

话说这世的原主赵清漪是个秀才女儿,未嫁前在家也没有干过这些农活。

但两老年纪渐大了,夫君去参加科考后四五年没有回乡,作为家里的媳妇总要操持起家计来,这些事总要她去做。

赵清漪一想起这位夫君,就想吐一升的血。

原主嫁给了十里八乡有名的俊美才子沈俊,自己的父亲赵怀方正是他的启蒙老师。

草长莺飞时节, 乡村田园间。

一个荆钗布群的女子正往地垄上挖出的一个个土坑来,一个十岁出头的男孩往每个坑里播下三颗豆种子。

挖完了地, 女子又用手将种子埋上, 她的手已不复少女的柔腻,她已不是少女。

“大郎,你来做这个, 会吗?”

那男孩点了点头, 然后承担了掩埋种子的任务,而他的母亲则挑水冲淡“人中黄”,用粪勺搅拌, 气味冲鼻。

赵怀方在镇上的私塾教书,沈俊四五岁时就去旁听,居然靠着旁听读完了三百千。

父亲怜他的坚韧和灵性,就收他来听课,还免了束修。

沈俊果然不负赵怀方的怜惜与重望,他读书方面除了勤学之外,更像是开了挂似的。

沈俊九岁考出童生,十二岁就是秀才,是县里有名的神童,也成了赵怀方的骄傲。

赵清漪已经活过了两世, 虽然每一次感情都会抽离,但是那种富贵上流人士的生活其实已经过习惯。这一回穿成一个要干农活的古代女人, 也不禁生出万千感慨。

依照原主的记忆,她开始掌握着量浇着粪肥。想想现代的农场种菜游戏方便得不得了, 而现实中种菜可没有这么容易,如果是有洁癖的人, 更是臣妾做不到。

赵清漪看看自己十岁的大儿子,已经是家里的一个好帮手了。这一回,一穿来就已经是三个孩子妈了,她也无可奈何。

大儿子沈智云, 今年十岁, 性情敦厚, 他上午读书, 下午通常会帮她分担农务。

大女儿沈晓云,今年九岁,也识得几个字,却和她并不贴心,这丫头有几分机灵过头,爱奉承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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