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精穿成年代文中小闺女 第173节(2 / 4)

隔壁的王大妈率先发现的,回来跟孙自敏说:“隔壁那小丫头突然懂事了,现在天天埋头看书。”

“别是看琼瑶的爱情吧,那个我也爱看,我借两本去。”孙自敏笑着说。

结果进门一看,十岁的小丫头剪着妹妹头,脸蛋儿圆圆的,身上穿一件粉红色的小衬衣,黑色的阔腿粗布裤子,一手扔着球,埋头认真看着一本书《西方工业史》。

这?

惹不起惹不起,溜了溜了,孙自敏回去,把正在看武侠的张强臭骂一通。

超生很快就入迷了,到了每个周末,她都要跟着俩小哥哥一起去英语角,等到期中考试的时候,她已经可以简单的用英语和小盛,以及小帅有所交流了。

而且,在小帅哥哥走了之后,超生就迷上了看小帅哥哥留下来的所有书籍,各种外国名著,从《飘》到《红与黑》,再到《荆棘鸟》,一本又一本,不用照顾三个哥哥,超生可以尽情徜游在知识的海洋里。

在这个学期,虽然说月考她没有次次都100分过,但是明显的,因为读书,她的眼界开阔了不少。

“吉吉,玩!”老八嘴里叨着奶瓶,含糊不清的叫着姐姐,想跟超生一起玩。

超生把一只皮球扔了出去:“捡去!”

这是她唯一会的一句英语。

小盛哥哥立马纠正说:“不对,应该是do you speak English,你这英语哪儿学的,怎么怪怪的?”

“我跟一个日本人学的,我厉害吧,一直都记得。”超生悄悄说。

小盛哥哥和小帅哥哥对视一眼,一起点头,笑的很神秘啊:“所得斯呐!”

显然,超生的第一句英语就被哥哥们取笑啦,超生气。

不论她扔的有多远,过一会儿,屁颠屁颠的小老八就给她捡回来了:“吉吉,还要玩!”

超生再扔:“捡去。”

小老八跟只小狗一样,刷的一下就窜出去了,迅速捕捉到球,再捡回来,让超生给他扔。

他比胡同里任何一条野狗跑的都快。

超生哗啦一声,又翻过一页书,读书,逗老八,日子平静而又快乐啊。

“从现在开始,我要学习最标准的英语。”超生信誓耽耽的说。

不是超生喜欢英语,而是她想学会英语,然后让外国人都来学习中文。

小帅哥哥在人群中听了一会儿,已经参于进去,也去跟对方讲话了,用的也是英语。

超生不会讲英语,但是小盛哥哥可以给她做翻译啊,再加上她一旦静下心来,认真的钻研某个领域,有小人参的灵力加持,学起来是特别快的。

这种每逢周末的英语角,从80年左右兴起,一直要延续到90年,有了各种英语培训班之后,才会渐渐衰落,而现在,就是它的全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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