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2 / 6)

曲七月可不知别人咋想,贪婪的盯着手镯,看看盒子里的东西,一手抓金元宝,一手抓夜明珠,摸摸这个,摸摸那个,一句话:喜欢!

能立世几百年的古老门派,哪个没个有经历过朝代更换?历经变革的传承门派和古老世家都有立世之道,自然也懂得在时代变迁中如何保全基业,无论何时他们会留下让后辈们在受到巨变时能再次崛起的积攒,茅山派本身是术派,更懂得如何僻凶趋吉,守护住先辈的积攒自然不在话下。

茅山的珍宝有多少,九宸没兴趣知道,他最在意的是茅山派对小东西的态度,人家掌门人送出一件可当法宝护身的手镯和一颗夜明珠,说明他没看轻他的小东西,这一点让他很满意。

胖老和阿金阿土并无惊讶之色,九爷几百年积攒全在灵异协会里收藏着,他们啥好东西没见过?

像夜明珠这个他们觉得很稀松,九爷睡的棺材最底屋铺的就是一层夜明珠,棺材里藏着的宝贝随意拿一件放外面来能让收藏界争破头,有几件更是绝版。

至于藏宝库,那就甭说了,但凡经过筛选进灵异会的人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宝库,让他们开开眼界,从而教导他们不要被外面的所谓珍宝而迷惑心灵。

小姑娘看得两眼焕发出比千瓦电灯光还明亮的光芒,候小道士眼睛鼓得溜圆,哎哟,师父偏心哪,竟然把那只手镯送曲小伙伴了!

嫉妒啊。

他嫉妒死了。

“风藤老银手镯,不低于五百年的老古董,不错。”九宸满意的笑了,玉臂一伸,纤纤玉指掂起包银老式手镯,轻抚木制部分。

风藤本身是一种药用植物,有祛风湿,通经络,利小便的功效,木质体轻、质硬而脆,古人以藤木包银作手镯,即能祛风湿,更能僻邪。

他们不在意,可不代表别人也不在意,候士林连想哭的心都有了,那只镯子是他心心念念的宝物,现在竟成别人的了,呜,师父不疼他了!

本来他一个男人不该喜欢女人家戴的手镯才对,可是他就是喜欢那只镯子,很小的时候看到它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也不知道原因。

曾经他跟师父讨要了几次,师父就是没松口,没想到现在却当谢礼送给小伙伴,他知道曲小伙伴身边没有什么古老的传承法宝,师父才特意将最适合女孩子的手镯当谢礼送她。

嗷,他可以跟小伙伴商量一下换回来咩?

候士林看看小伙伴,瞧见小姑娘目光灼灼的盯着那只镯子,顿时就蔫菜了,不用大脑想,用脚趾头想曲小伙伴很喜欢手镯,如果他去跟她把镯子换回来,那就是夺人所爱,更何况东西都送去了,哪有去换的道理,如果他真那么干了,师父不拍死他,九爷前辈也会认为他们后悔了,还不知怎么看待他。

有些古董年代越久越珍贵,僻邪之物更是如此,年代越久,经历事间沉浮,积攒下无数自然力量,浩然正气蕴量其中,那些力量在沉淀中不断炼化,留下的就是最精华的部分。

齐云道长送出的风藤木镯可算一件法宝,风藤本身即是僻邪之物,包银花饰也是符纹,可见打造它的人也是术士,或是受术士指点而特意请能工巧匠所造。

除去所代表的意义,它本身做工精巧,古典纯朴,寂静婉约,彰显高贵典雅。

对于齐云的出手大方,九宸并不感惊讶,这些送给小东西,受之无愧。

茅山几百积累,自然攒下无数金银珠宝,就算曾经经历了许多变故,尤其是在破四旧的时期受到冲击,损失巨大,然而实际上并不损它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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