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给喜欢 第94节(1 / 4)

败给喜欢 竹已 1988 字 3个月前

“嗯。”书念吸着鼻子说,“他跟我道了歉。因为以前他以前说过,觉得给我治病花的钱,跟烧了没有区别。”

“……”

“我当时特别不开心,觉得自己好像是个累赘。”书念垂着头,“也没有告诉我妈妈我听到了这些话,就自己一个人偷偷哭了几次。”

谢如鹤下意识捏住她的下巴,把她的头抬起来。

她的眼睛干净澄澈,没有一点湿润的迹象。

王林锡的嘴角疯狂上扬,有种抢到演唱会VIP门票的感觉。

“以后有空可以过来玩。”谢如鹤在他的手心签了个名,盖上笔盖,弯着唇说,“多来陪陪你姐姐。”

又呆了一段时间。

临近九点时,书念觉得时间太晚了,主动提出要离开。

两人跟王浩和邓清玉道了别,而后坐着电梯下了楼。刚刚在饭桌上,书念和谢如鹤都喝了一点点酒。此时两人都不能开车,干脆先把车放这,走去坐地铁。

谢如鹤应了声,而后快速地在那十几张专辑上都签了字。

王林锡还在一旁得寸进尺的说着话。

“这里能不能加一句,TO亲爱的林锡。”

“这个这个!就写祝王林锡13岁生日快乐!”

谢如鹤也没拒绝,看起来格外有耐心。王林锡说的话,他都会温和地应一声好,而后一句一句的往上写,没有一丝的不耐。

晚间的空气格外清新,微带着凉意。

书念抬手碰了碰发烫的脸颊,在此刻才觉得刚喝的那点酒似乎上了头。她的情绪很好,全身像是有用不完的精力。

过了一会儿。

书念把口袋里的红包拿出来:“刚刚王叔叔给了我这个。”

谢如鹤看了一眼:“红包?”

书念在一旁看着。

良久,谢如鹤签完字后,王林锡动作温吞地掀起衣服的下摆。也许是因为在偶像的面前,他的模样终于有了一点小羞涩:“还有这……”

谢如鹤把他的衣服扯了回去:“签手上吧。”

王林锡思考了下:“但写手上很容易掉。”

谢如鹤说:“掉了我再给你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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