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度!
这种酒也只有常年生活在西伯利亚冰原上的毛熊们才喝得下去。金家军里边,也就杨聪聪一个人能扛得住这种烈酒。
这酒,也是杨聪聪的最爱。平日里都舍不得喝的。
酒瓶盖子刚刚一拧开,伏特加那特殊的酒味就溢散出来,就连金锋都有些变色。
面对洋葱头递过来的酒瓶,金锋皱皱眉接了过来仰头喝了一大口,那股子烧心杀喉如同硫酸的液体顺着食道一路之下,到了胃中顿时燃起熊熊烈火。
他的实力已经不用再做验证。
眼神环顾一圈,金锋的嘴角微微上翘起来,深邃如星海的眼眸深处多了几许的欣慰。
这些人就是自己的底牌,最后的底牌。
有这些人在,金家军就不会倒,倒了也不会死,死了也不会烂。
杨聪聪又烤好了一盘臭豆腐端到金锋跟前,殷勤讨好的巴结着。放下了臭豆腐,杨聪聪做贼似的从自己从不离身的老式腰包里摸出一瓶酒悄悄塞给金锋。
看着老板龇牙咧嘴的样子,杨聪聪嘿嘿嘿的笑起来,又把酒瓶递给金锋。
被老板拒绝了之后,杨聪聪也不生气,就那么好好的坐在金锋身边。
惨淡的月光伴着昏暗的灯光,一只雄壮的金刚一只瘦小的猴子,并坐在那走廊的第一节台阶,静静默默的看着那远处的残月,宛如画中人景。
没一会杨聪聪小心翼翼的从自己的胯下摸出一个纸包,摆在自己的象腿上一层一层的慢慢解开。
那粗硕如灭霸手指的十指牵着小小的纸包,笨拙而又谨慎,就跟绣花一般,似乎在拆着最重要的敦煌遗秘。
这是上次在希伯来开圣诺之城之后希伯来人送给金家军的礼物。
银白色的银制酒壶并不大,不过六寸手机的高度,装的酒也不过四两。
里面的酒是伏特加。世界上最贵的伏特加。名字就叫亿万富豪。
这款伏特加在制作过程中要通过由粉碎的钻石和宝石构成的砂层过滤而来,还加上了大毛子家北部最边缘最纯净的冰水而酿制。
最厉害的,是他的度数。